2025年湖南·张家界乒乓球公开赛邀请函
附件1:
2025年湖南·张家界乒乓球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湖南省乒乓球协会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博乒网(ChinaTT.com)
承办单位:张家界学院
湖南湘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张家界市乒乓球协会
赞助单位:河北银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石家庄朗宁体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雷神体育用品江苏有限公司
(待定)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5月23日
比赛时间:2025年5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张家界学院
三、竞赛项目和队伍设置
1、超级组混合团体:限报24队;
2、大众组混合团体:限报32队;
3、百岁组双人团体:限报32队;
4、嘉宾组混合双打:限报48对。
四、参赛资格和组别
(一)超级组混合团体无户籍地、常住地限制;参赛运动员年龄需为15-70岁(即1955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不限男女。
(二)大众组混合团体无户籍地、常住地限制;每队上场的3名运动员年龄为1名30-39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1名40-49岁(1985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1名50-59岁(1975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允许高年龄参加低年龄段比赛,不限男女。
(三)百岁组双人团体无户籍地、常住地限制,每队上场的2名运动员年龄为50-70岁(1955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不限男女。
(四)嘉宾双打分为嘉宾甲组双打和嘉宾乙组双打,参赛运动员年龄需为15-70岁(即1955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不限男女,其中一名运动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嘉宾甲组双打:
① 具备副厅级干部以上(含)级别(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和其他机构中具有相应职级或待遇的职位)。
② 担任全国各省乒协名誉主席、主席、秘书长职务。
③ 组委会特邀嘉宾。
2、嘉宾乙组双打:
① 具备副处级干部以上(含)级别(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和其他机构中具有相应职级或待遇的职位)。
② 担任全国各省乒协副主席职务,各市乒协名誉主席、主席职务。
③ 组委会特邀嘉宾。
(五)每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六)超级组、大众组团体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3-5名,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教练亦可上场参赛(如参赛,需列入运动员名单,且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5人);百岁组双人团体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2-3名,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教练亦可上场参赛(如参赛,需列入运动员名单,且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4人)。
(七)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团体和双打项目。
(八)凡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体育运动的疾病者谢绝报名,若有此类疾病隐瞒病情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出现任何身体疾病和意外情况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主动办理比赛期间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单者将被拒绝上场比赛。参赛期间人身安全自负,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情况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组委会相关规定。
(二)超级组、大众组混合团体比赛每场比赛上场3人,出场顺序为:BC-YZ,A-X,C-Z,A-Y,B-X。
(三)百岁组双人团体比赛每场比赛上场2人,每人最多上场2次,出场顺序为:双打、单打、单打。
(四)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除半决赛和决赛采用每场五盘三胜或三盘两胜(百岁组双人团体赛),每盘5局3胜,每局11分制外,其他阶段均采用每场五盘三胜或三盘两胜(百岁组双人团体赛),每盘3局2胜,每局11分制。
(五)双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除半决赛和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其他阶段的双打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制。
(六)小组循环赛阶段的计分采用2-1-0计分制,即获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弃权得0分。
(七)比赛使用(ITTF认证)银河牌钜力H40+WTT双标球(新加坡WTT大满贯比赛指定用球)。
(八)参赛运动员需按秩序册上的比赛时间提前到相应球台报到,迟到10 分钟作弃权处理。
(九)比赛球拍必须符合国际乒联的相关规定,球拍覆盖物不得经过任何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处理;使用颗粒胶皮的拍面须平整,无颗粒脱落现象;对于球拍是否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当值裁判长有最终决定权。
(十)赛会及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进度,多台同时进行一场团体比赛。
六、获奖名次及奖励办法
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奖金、奖品。
(一)超级组混合团体
第一名:20000元
第二名:10000元
并列第三名:5000元
并列第五名:1000元
(二)大众组混合团体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2000元
并列第三名:1000元
并列第五名:600元
(三)百岁组双人团体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000元
并列第三名:600元
并列第五名:400元
(四)嘉宾组双打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600元
并列第三名:400元
并列第五名:200元
七、报名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请各代表队于5月9日18: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本城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文件、嘉宾身份证明文件(报名资料不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满额截止报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联系方式:余老师17807303128(微信同号)
(二)各参赛队报名参赛时需缴纳参赛保证金800元/队,报名成功以完成保证金缴纳及资料审核通过为准,保证金缴纳给报名联系人微信。各参赛队如不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参赛保证金将于完赛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报名而未参赛。
(2)无故退赛。
(3)未按时参加开幕式、领队会和颁奖仪式。
(4)比赛期间有违法、违纪或违反组委会规定的行为。
(三)报名截止后,成功报名的名单将在湖南省乒乓球协会官网、领队群公示2日。若对运动员报名资格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被申诉方应在2天内承担举证责任,逾期不举证或举证材料不符视同申诉有效。确定参赛资格有问题者,将没收其所在队伍押金,同时取消违规者参赛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的资格投诉。
(四)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1000元/次,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若胜诉,申诉费退还;若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
八、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裁判员
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九、其他
(一)参赛运动员需统一服装且不能穿白色服装上场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保额30万以上),并自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否则不允许参赛。主办方不承担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运动员)签署《自愿参赛及自担风险承诺书》,不得由他人代签。代签由代签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五)报到时需现场递交全队运动员的保险单及全队运动员本人签署的《自愿参赛及自担风险承诺书》(见附件3)。
(六)领队联席会定于5月23日20:00,地点张家界学院体育馆会议室。
(七)抽签时间定于5月14日,形式为线上抽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实施方案解释、修改权属赛事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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